做守法“地球人”——农学院学生走进婺城区人民法院参加“世界地球日”开放日活动
[日期: 2024-04-19 ] [点击数: 14 ] 来源: 作者:

 

  为了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动员学生积极践行关爱地球、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4年4月17日上午,婺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婺城区林业局、婺城区执法局、开发区执法局,特邀浙江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张加勇,共同开展第55个世界地球日暨“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安全信息员、资助对象代表参与本次活动。

以案说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30余名师生走进婺城法院,旁听王某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庭审。王某云通过拉网诱捕方式非法抓捕四只画眉鸟,经鉴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云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4000元的刑罚。野生动物作为宝贵自然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美丽地球家园具有重要价值。

 

宣判结束后,具有野生动植物保护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现场互动答疑,倡导同学们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珍爱地球、保护自然的践行者。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司法程序,对法治有了更坚定的信仰。

 

普法市集

庭审后,学生前往世贸中心广场普法市集,工作人员通过播放环保宣传片、发放宣传册、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同学们讲解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作用。浙师大教授、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家为同学们讲解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开办环保知识讲座,解答大学生关心的生态保护问题,并通过有奖竞答环节,引导大学生们养成珍惜资源、爱护地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习惯,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环保与法律意识。

 


 

 

 

动物医学221班的祝磊同学表示,本次活动与自己的专业息息相关,他不仅了解了动物保护法律知识,还感受到了法院为推动环境事业所做出的努力,他们希望法院与学校能够继续举办类似的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增强法治观念。

此次“世界地球日”法院开放日暨普法集市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大学生对环保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也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地球家园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电话:0579-82230087   传真:0579-82230509

COPYRIGHT◎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东教学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