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 2019-03-13 ] [点击数: 139 ] 来源: 农学院 作者:

农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学生在实验实训室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毒害、器械工具伤人及设备损坏等事件。为规范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授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定。

二、应急工作原则

本预案应急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从事化学分析、畜牧兽医、病原微生物、发酵工艺等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在承担课程教学前应接受相关动物防疫、生物安全、防毒防爆等安全培训;新进教师和新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2.快速反应原则

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控制事态、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避免伤亡事故。

3.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

一切服从大局,不允许拖拉、推诿。

三、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各有关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1.工作小组

组长:谢庆勇

副组长:金向平、章红兵、马美蓉

组员:三办一部负责人、各专业主任、实训中心安全员、实验实训指导老师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

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学院应急指挥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院办公室。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持续向校指挥中心报告事态现状及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处置建议。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包括抢救救援、稳定情绪、劝阻拦截、隔离驱散、阻进疏出、维护现场秩序、平息事态、避免次生事故发生等。

 

主要职责:

负责平时有关应急物资的准备和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紧急处理措施及有关信息的报告,组织、联络、协调各职能部门。

负责调用本学院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维持实验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的进出。

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控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联系地点及电话:学院办公室东教5号楼3407,电话号码82230509

三、预防措施

1.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2.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3.触电预防措施

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4.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高温电炉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5.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5.1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5.2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的洗眼器上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四、火灾事故应急体系

1)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接到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五、后期处理

事故应急处理基本结束后,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备,尽快恢复正常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六、保障措施

常用应急电话

外援单位

联系电话

外援单位

联系电话

公安局指挥中心

110

火警

119

交通事故报警

122

医疗急救中心

120

安监局

12350

环保局

12369

自来水公司抢修

82349191

供电局抢修

95598

、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年初制定实验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师生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2.演练

学院每年由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学院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根据实际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八、责任追究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要求报告事故预警信息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突发事件的;

3) 接报突发事件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贻误救援时机的;

4)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

九、附则

1.本预案随着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情况,要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原则一年演练一次。

 

 

 

 

 

 

 

农学院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方法

一、水、火、电常规类事故

1  防火

1.1发生原因

1.1.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1.1.2可燃物质如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1.1.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1.1.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1.2预防措施

1.2.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1.2.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1.2.4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

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1.2.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1.2.6 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1.2.7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1.3实验室发生电器火灾时,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1.3.1为防止火势扩散及蔓延,必须首先切断电器总电源、气源开关,迅速移走周围的可燃物品,关闭一切通 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1.3.2设法隔绝火源周围的空气,降低温度至低于可燃物的着火点。根据火势的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焰。火势较小时,可用湿抹布等灭火。对于大火,则应根据燃烧物的性质使用不同方法和灭火器灭火:

1.3.3当实验室发生大火又没有及时补救,致使火势蔓延扩大而无法扑灭时,应立即拨通火警“119”报警,同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1.4实验室气瓶爆炸引起火灾时,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1.4.1首先切断气源电源,迅速移走那些可能使火势扩大、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如充有气体的钢瓶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

1.4.2设法隔绝火源周围的空气, 并快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1.4.3当发生爆炸火灾又没有及时补救,致使火势蔓延扩大而无法扑灭时,应立即拨通火警“119”报警,同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1.5火灾应急疏散程序

1.5.1火灾发生后, 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火情发生现场,协助组织人员顺序疏散。

1.5.2疏散顺序:着火层人员——着火层楼上人员——着火层楼下人员。

1.5.3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若安全指示灯方向和火灾方向相同,则向相反方向疏散。

1.5.4每个办公室每位职工均配备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在发生火灾,每位职工正确佩戴呼吸器,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④由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⑤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1.5.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2 防电

2.1防止触电

2.1.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1.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2.1.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2.1.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2.1.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2.1.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2.1.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2防止引起火灾

2.2.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2.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2.2.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2.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2.3防止短路

2.3.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结触,以防短路。

2.3.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2.4电器仪表的安全使用

2.4.1在使用前,先了解电器仪表要求使用的电源是交流电还是直流电;是三相电还是单相电以及电压的大小(380V220V 110V 6V)。须弄清电器功率是否符合要求及直流电器仪表的正、负极。2.4.2仪表量程应大于待测量。若待测量大小不明时,应从最大量程开始测量。

2.4.3在电器仪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局部温升或嗅到绝缘漆过热产生的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科主任进行检查。

2.5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5.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1)切断 电源开关;(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5.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2.5.3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院接替救治。

3 防水

实验室发生漏水、浸水,应第一时间关闭水阀,发生水灾或水管爆裂喷水时,首先应切断电源,转移仪器防治被水淋湿,组织人员进行积水清除,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及物业中心带现场处置。如果仪器设备内部已经淋湿,应报请维修人员维护设备。仪器设备、电源插座等要放在离水源较远的位置,防止因潮湿使仪器金属部分生锈、插座漏电和仪器带电。

二、酸碱灼伤的处理

1 酸灼伤

不慎将酸洒在皮肤上先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3%-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涤,涂上油膏,并包扎好。眼睛上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1%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最后滴入少许蓖麻油。衣服上用水冲洗,再用稀氨水洗,最后用水洗。地上则撒一些石灰粉,再用水冲刷。

2 碱灼伤

不慎将碱液洒在皮肤上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1% -2%硼酸或1%-2%醋酸洗最后涂上油膏包好。眼睛上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硼酸洗后,滴入少许蓖麻油。衣服上用水洗后用1%醋酸溶液洗涤,再用稀氨水中和,最后用水冲洗。

3 溴灼伤

皮肤上立即用酒精洗涤,涂上甘油用力按摩,并将伤口包扎好。眼睛上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的碳酸氢钠洗。钠灼伤:可见的小块用镊子移去,然后与碱灼伤处理相同。

4 强酸烧伤

立即要大量温水或大量清水反复冲洗皮肤上的强酸,冲洗得越早越彻底越干净越好,哪怕残留一点儿也会使烧伤越来越重。不要顾虑病人冲洗时加重疼痛,要鼓励本人忍耐着冲洗下去,直到冲洗干净为止。

5 强碱烧伤

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至少20分钟或用酸碱中和方法,用食醋来清洗。生石灰烧伤,先除去皮肤上的生石灰,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不要直接用水冲洗,生石灰遇水会产生大量热量灼伤皮肤。

 

附:应急通讯电话学校

保卫处82232110

学校医务室82265066

学校电房值班室82264333

火警119

报警服务台110

急救中心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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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9-82230087   传真:0579-82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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