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1.购置:应填写“危险化学品购置申购表”(说明用途数量),经实训中心负责人、分管教学院长、学院负责人签字批准,由实训中心组织采购;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采购需通过公安专用平台审批后方可购买。
2.验收: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实训中心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验收,并登记危险化学品明细帐。
3.储存: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4.领用:实施一表双签 (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实训中心主任,教学院长签字)。
5.领用以所需最小量为限,剩余必须上交仓库或放入保险柜,且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等应及时妥善处理,处理方式方法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7.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且保存两年。
8.实验室每年全面盘点清查一次,将当年的“危险化学品消耗量、年底库存量表”上报教科办,确保帐实相符,禁止虚报、漏报。
农学院危化试剂安全使用制度
一、危化试剂使用数量大、使用次数频繁的单位,须设立符合安全标准的危化试剂专用仓库。
二、危化试剂使用单位相对集中,使用量较小的地区,须设立符合安全标准的危化试剂储存中心库。
三、危化试剂使用数量少,使用间隔时间短的单位,可实行保险箱(柜)保管,其存放地点和保险箱(柜)须符合安全标准。
四、对临时使用危化试剂的单位,其危化试剂由经营单位统一配送。
五、危化试剂的发货、领用,应在现场进行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发货人和领用人在危化试剂领发登记表上签字。
六、废弃、过期、剩余的危化试剂包装容器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对容器和剩余物实行定向回收,由发货单位负责收回或送有资质的环保处理企业处理。
危化试剂岗位安全责任制危化试剂
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传达上级有关危化试剂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危化试剂安全管理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将危化试剂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分解至各个部门,并对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培训。
三、落实危化试剂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把落实情况与经济利益挂钩。
四、对不符合危化试剂安全管理标准的硬件设施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危化试剂仓储制度
一、危化试剂仓储应严格执行国家危化试剂管理“五双”制度,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人运输”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二、危化试剂应专仓专储,不能与其他物品混储,并保持干燥,库房硬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环保等法规。
三、管理人员须每天对仓库内存储的危化试剂进行巡回检查,核对库存与台帐,发现短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机关报告。
四、仓库进货出货,应在现场进行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在进出货单上签字,管理人员不得路途离开现场。
五、待卸车辆卸货必须入库,如一时不能入库,必须专人看管直至入库为止,货物必须当天入库。
六、在货物收回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负责人。